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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张迪 菏泽报道
近日,大众网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即日起,菏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上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后,可以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了解,医保个账共济缴费旨在方便广大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积极落实上级便民化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和中国工商银行菏泽分行深入合作,在原有微信、支付宝等便利化支付的基础上,创新推出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服务。简单来说,菏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现在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啦。
医保个账共济缴费需要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绑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家庭成员后,方可为绑定的家庭成员进行医保个账共济缴费。
使用医保个账共济缴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中有人已缴纳菏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医保个人账户内余额不少于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金额(菏泽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医保个账共济缴费缴纳的是菏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人自愿选择“医保个账共济缴费”。
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使用医保个账共济缴费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别登录“菏泽医保”和“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操作,暂不支持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家庭成员自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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